爱游戏最新官方网站客服:金仲兵:两高“耕地治理”新政应谨防极限思维和执行异化

发布时间:2026-06-07 23:51:30
作者: 爱游戏最新官方网站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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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占用耕地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6〕10号,2026年5月18日正式施行)。这次有八大部门协同:自然资源部牵头统筹耕地管控与执法督查,农业农村部主抓粮食种植用途管控与耕地撂荒治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分别负责产业项目准入管控与资金保障监管,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把控耕地生态保护与水土资源合规性,国家林草局统筹林草资源与耕地用途衔接管控,公安部负责涉耕地违法犯罪的行政执法与刑事打击,八大行政部门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机关形成行政监管 + 行刑衔接 + 司法追责的全域耕地治理体系。

  看得出,本轮耕地整治、司法追责的动作很大,用国人惯称且熟悉的“**行动”来表述,并不为过。结合此前出现的左右摇摆和来回横跳现象,有必要对本轮政策落地可能出现的大规模一刀切整治、成熟产业清零、公共资源浪费、执法尺度不一等明显问题保持基本的担忧和怀疑。

  将应对极端危机的极限避险思维,直接套用、平移于和平发展阶段的日常治理,成为诸多矛盾产生的思想根源。

  从客观现实来看,我国粮食安全基本面稳固。水稻、小麦等主粮自给率常年保持在 99% 以上,完全能满足国内口粮需求;每年进口的粮食主要为大豆等油料、饲料用粮,核心作用是丰富居民膳食结构、保障肉蛋奶供给,属于对国内农业产能的补充,并非维系基本生存的刚需。当前全球粮食贸易体系总体平稳,多数产粮国依托粮食出口获取收益,主动切断贸易渠道、恶意“卡脖子”属于低概率的极端风险事件。

  对于任何国家而言,建立极端场景下的应急预案无可厚非,但预案的价值在于“保底”,而非主导日常治理。与此同时,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划定的时代背景,与当下国情已出现显著差异:国内总人口稳步回落,粮食刚性需求随之下降;农业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粮食亩产持续提升,土地产出效率大幅度增长;城镇化发展也从粗放式扩张转向存量提质。在此背景下,固守静态管控模式、一刀切推进复耕整治,未能结合人口、产能、国际贸易格局的新变化作出动态调整。

  典型案例就是多地跟风开展的“水稻上山”工程,其中以云南最为典型、争议也最大:

  技术原型(合理一面):中国工程院院士朱有勇团队在云南澜沧、开远、怒江等地推广水稻旱种(雨养旱作),选用“滇禾优 615”等抗旱品种,在原有坡耕旱地直接播种、不泡田、不插秧、基本不靠灌溉,实现亩产 600–700 公斤,解决山区“吃米难”,属于藏粮于技、利用现有旱地增产的科学农业示范项目,具备实际推广价值。

  执行异化(一面):但在指标压力下,多地把“技术示范”异化为“运动式造田”:云南部分高海拔、水资源匮乏、土层稀薄的非适宜区域,被强行推山、砍林、硬化梯田,盲目推进水稻上山工程。最终出现“梯田规模化修建、稻种被动播种、后期无人管护、全年土地撂荒”的普遍乱象;部分区域甚至违规占用天然林地、生态公益林改造农田,引发严重水土流失、生物栖息地破坏,耗费巨额财政资金,却几乎无粮食产出,完全沦为“为了指标而指标”的工程。

  本质上,云南水稻上山的争议,不是技术本身错了,而是极限思维与一刀切执行错了:把局部气候、环境适宜区域的科技增产试点,盲目扩大为全治理范围的强制任务,把“盘活闲置旱地增产”的科学思路,异化为“破坏生态硬造耕地”的政绩工程,是极限思维常态化、脱离实际治理的典型乱象。

  过度放大潜在风险,以最高标准全域收紧土地使用规则,不仅会压缩市场合理发展空间,也容易催生脱离实际的治理行为。耕地红线应当是具有弹性的安全底线,而非僵化束缚发展的硬性枷锁,区分“应急储备”与“常态治理”,是优化耕地保护工作的首要前提。

  本轮耕地整治与两高司法新规落地后,有几率存在“动小不动大、避重就轻”的选择性执行,将成为社会观感最差、争议最集中的问题,也会直接冲击了法治的统一性与公平性。

  一方面,早年建成、存在用地手续瑕疵的大型项目基本得到包容。城市主干道、机场、大型公共建筑、成片成熟居住区、国家级及省级工业园区等,即便历史上存在占用耕地的问题,大多通过规划调整、异地占补平衡、补办审批手续等方式妥善处置,整体予以保留。究其原因,这类项目资产规模庞大、关联城市运转、承载区域经济与大量就业,涉及利益错综复杂,调整成本与社会影响极高,客观上形成“体量过大难以整改”的局面。

  另一方面,整改压力几乎全部集中于弱势主体。此前的大量真实案例集中印证这一不公现象:

  1.乡镇小微企业清退案例:江浙、山东、河南多地2000年前后乡镇招商引资落地的小微加工厂、建材厂、五金厂,当年由地方政府默许、扶持建设,扎根乡镇数十年,持续带动本地就业、贡献税收。因历史用地存在一般耕地占用情形,在整治中被无条件关停、拆除、复耕,企业数十年积累彻底清零,且普遍无足额补偿、无安置过渡;而同区域、同期建设的大型省级园区,即便存在同类占地瑕疵,均通过合规整改、补办手续予以保留,形成鲜明执法反差。

  2.农户产业清退案例:四川、重庆、湖北多地开展退林还耕过程中,大量农户种植十余年、已进入丰产周期的柑橘园、果园、苗木基地被成片强制铲除,土地全面推平复耕,农户多年的资金、人力、时间投入彻底作废,家庭稳定收入断绝;而城郊大型房企绿化景观、产业园区绿化带、市政景观绿地等同类“非粮化”区域,基本免于整改追责,执法尺度严重失衡。

  这类被清退的主体普遍规模小、话语权弱、抗风险能力不够,不少经营场所、建筑设施均诞生于政策边界模糊、地方默许扶持的特殊时期,却被统一套用严苛标准追责整改。

  法律与政策的核心要义在于一视同仁、同规同执。当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处置标准不再以行为本身为依据,而是受项目规模、主体背景左右时,不仅会让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陷入不公,更会不断消耗公众对政策与司法的信任。这种分层处置,弱化了耕地整治的初衷,持续累积社会对立情绪。

  该区域早年依据城市总体设计,被定位为超大城市环城生态廊道,地方投入数十亿财政资金,历时多年打造景观绿地、生态花海、休闲绿道及配套小微景观建筑,最终建成成都核心生态名片、市民核心休闲空间,大幅度的提高城市人居品质与生态承载力。

  从土地属性来看,该区域法定底图为耕地管控范围,早年大规模景观绿化、非农化建设确实存在用地瑕疵。但从城市综合价值维度研判,作为一线城市近郊核心生态区,其生态涵养、民生休闲、城市品质提升的综合公共价值,远高于零散耕地的粮食产出价值。

  但在耕地指标刚性考核压力下,地方被迫启动大规模整改:成片成熟景观被推平、成型绿化植被全面铲除、地面覆土复耕,多年累计数十亿公共投入彻底沉没,城市核心生态功能出现不可逆倒退。

  本次整改最核心的争议与不公,集中体现在执法差异化:环城沿线同期建成的大型高端楼盘、商业综合体、城市核心配套项目,同样存在历史用地微调、非农化变更问题,却全部保留、免于整改;所有整改任务、资源损耗与治理代价,最终全部由公益性生态景观、公共配套设施承担。

  这一案例清晰印证核心治理悖论:当单一数字化考核指标凌驾于区域综合发展、民生福祉与公共价值之上,当极端风险预案思维主导常态化城市治理,必然催生政策折腾、资源浪费、执行不公、民心损耗的治理闹剧,这并非个别地区的决策失误,而是整套治理逻辑与考核体系作用下的必然结果。

  纵观多轮耕地整治中出现的层层加码、一刀切、等问题,根源并不仅在于基层执行人员的能力或作风,顶层制度设计、考核体系、治理模式存在的短板,才是问题产生的决定性因素。比如考核机制导向单一,倒逼基层“宁严勿松”;政策表述偏于原则化,自由裁量空间过大。

  治理模式存在固有缺陷,损失难以逆转。长期以来,“先全方面推进、后局部纠错”是各类重大政策落地的主流模式。政策快速铺开执行后,待矛盾集中爆发、问题充分暴露,再开展事后整改纠错。这种模式虽能保障政策推进效率,但所有财产损失、产业冲击、民生困扰等均已客观发生,事后纠错没有办法弥补既成损害。尤其,始终是政策摇摆与执行偏差的首要承受者,且缺乏有效的权益补救渠道。

  我国土地实行国有与集体所有二元结构,衍生出大产权房、小产权房、临时建筑、历史遗留建筑等多元用地形态。数十年间,国内土地管理政策、审批规则多次迭代调整,不同时期监管标准存在很明显差异,大量乡镇企业、农村建筑、城郊配套设施,均诞生于政策衔接的灰色地带。部分建设行为在建设当年得到地方政府默许、扶持,如今却以现行严苛司法与土地标准追溯认定,引发尖锐的法理与情理冲突。

  北京太玉园社区,作为北京顶级规模、建成二十余年的集体建设用地社区,数千户居民长期稳定自住,项目早年依托旧村改造政策建设,是典型的时代遗留产物。该地块产权为集体建设用地,并非永久基本农田,按照科学治理逻辑,应纳入分类容错、规范管理范畴。

  在本轮两高司法新政与耕地整治追溯逻辑下,社区或将陷入尴尬:整体社区建成成熟、人口密集,不具备整体拆卸复耕的可行性;但因产权模糊、没办法完成正规商品房确权,导致二手交易全面冻结、资产流动性归零、居民家庭财产价值大幅缩水。同时,社区外围早年配套的临时商业建筑、附属便民设施,被统一纳入违规占地整改范围进行局部清退,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内部监督能够有效查处显性的违纪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但对于层层加码、执行、选择性执法等隐性偏差,缺乏有效的约束与纠错机制。基层可将过度执行、一刀切整治包装为“积极落实政策、严守耕地红线”的履职行为,上级部门难以逐一甄别每一处整改行为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典型现实佐证:多地农户合法丰产果园、合规经营的乡镇小微产业被一刀切清退时,群众信访反馈、基层合理诉求难以得到一定效果回应,乱象无法及时纠正;仅当局部舆情集中发酵后,上级才会事后叫停、被动纠偏,但产业损毁、财产损失、民生影响已彻底形成,无法挽回。

  坚守国家粮食安全、维护全体民众长远公共利益,是耕地保护政策与司法新政的正当出发点。但现代基层治理的核心准则在于:公共利益的推进,必须建立在尊重个体合法权益、保障公平补偿、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之上,不能以宏观公共叙事为借口,无底线牺牲少数的合法权益。

  大量真实案例印证了普通个体的被动受损:经营十余年的家庭农场、丰产林果产业被全面清零,农户全年核心收入彻底断绝;扎根乡镇二十年的非公有制企业一夜关停倒闭,创业者毕生心血付诸东流;城郊普通居民的集体产权房产价值大幅缩水,合法财产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综合评估,在耕地指标、法治完善等短期显性收益之外,将付出经济、社会、治理、生态等多方面的隐性长期代价。

  想要破解当前耕地治理面临的多重悖论,走出“政策反复、执行走样、弱者承压”的治理怪圈,需要从多重维度系统性优化:

  第一,厘清治理思维边界,实现底线思维与常态治理分离。结合人口变化、农业产能迭代、国际贸易格局,对耕地红线实行动态弹性管理,摒弃静态僵化管控;严格区分科技示范型水稻上山与运动式毁林造田。

  第二,完善顶层制度设计,细化规则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从源头遏制层层加码、一刀切清退小微产业与农户林果产业的乱象。

  第三,坚持分类施策,维护执法与治理的公平性。统一适用法律和法规与整改标准,彻底杜绝“动小不动大、避重就轻”的选择性执法。

  第四,稳步推进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依靠清晰的产权规则实现土地资源市场化优化配置,从根源上减少用地纠纷。

  第五,构建多元协同的监督管理体系,健全政策前置听证、公众意见征集、第三方评议机制,畅通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渠道,变“事后被动纠错”为“事前主动预防”。

  第六,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体权益,杜绝以公共利益为名,简单粗暴损害合法权益,让耕地保护政策既有法治力度,又有民生温度。

  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与长远发展,战略价值毋庸置疑,但科学的治理,必然是良法与善治的结合,这也是尊严经济学在现实治理中的最佳体现。